日前,四川男孩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再审有了新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刘大蔚再审辩护律师徐昕和刘大蔚父母处获悉,他们已经接到福建高院的通知,该院决定在8月10日上午在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刘大蔚案。对于即将到来的开庭,刘大蔚的父亲说,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再审开庭,心里非常激动,希望法庭能判儿子无罪。
网购“仿真枪” 刘大蔚被判无期
1996年出生的刘大蔚是四川达州人。他的在父亲刘行忠说,刘大蔚从小就喜欢摆弄玩具枪,他在网上买仿真枪的事孩子母亲是知道的。
在2013年夏天,刘大蔚在QQ上和一个台湾的卖家咨询过买枪的事,但当时卖家称没有货。隔了一年,2014年7月1日左右,卖家主动联系儿子说有货了,要不要买。“说是买20支以上是批发价,也有儿子的朋友参与拼单,所以一共买了24支,3万元。”
刘行忠称,没过多久,台湾的卖家又联系儿子说货送不到了,把3万块钱都退回来了。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但是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刘大蔚却因为这事被抓,理由是走私武器。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3年8月,刘大蔚通过Q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2015年4月30日,福建泉州中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刘大蔚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院当年8月25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福建高院认为,刘大蔚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法院决定再审 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案件判决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刘大蔚的父母向福建省高院提出申诉。
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院发布通报称,经依法复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刘大蔚的代理律师徐昕表示,他将为刘大蔚作无罪辩护,希望法院能够当庭放人。此前两高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他认为,适用这一批复,刘大蔚应当被宣判无罪;从证据角度出发,案件定罪证据不足,也应判决无罪。
“两高”批复 充分考虑主观动机
今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对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作出规定。
《批复》明确,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对话
刘父:这几年的努力总算有了消息
昨天,北青报记者联系上了刘大蔚的父亲刘行忠,他说希望到时候法院能宣判儿子无罪。
北青报:什么时候收到的开庭通知?
刘行忠:8月2日那天,法院电话通知的,告诉我们大蔚的案子要开庭。
北青报:知道要开庭是什么心情?
刘行忠:刚开始特别激动,一晚上没睡着。从孩子出事到现在都过去三四年了,从2016年10月福建高院决定再审后一直没有消息,突然就要开庭了。我们等了那么久,终于有消息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现在冷静下来了,回想这几年的努力总算有了消息,又有点着急,想孩子的事情能尽快有个结果。
北青报:这几年都在做什么?
刘行忠:自从孩子出事之后,为了他的案子,我和妻子都来了福建,这几年我们就回了达州一次,家里的事业顾不上,现在我在工地上打工,妻子在火锅店当服务员。现在日子过得挺难的,经济压力也大,等待的日子里,有时候会觉得特别烦躁,觉得压抑。
北青报:见过刘大蔚吗?
刘行忠:每月20日,我和妻子都会坐车到漳州看孩子,跟他说说案子的情况,也安慰他一下。我们给他送了一些法律书,让他在监狱里看。
北青报:今年两高出了关于仿真枪的司法解释,这个他知道吗?
刘行忠:当时我们跟他说了,他当时觉得自己符合两高《批复》的规定,自己的案子有希望了。
北青报:对于即将到来的庭审有什么期待吗?
刘行忠:特别希望法院能宣判孩子无罪,等了这么久,期盼我们一家能够早日团圆,但这还要等法院的判决。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