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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谎称提供高薪工作骗30余人67万余元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8-04 我要评论

谎称可以提供高薪职务,一团伙以“保证金”、“签订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得30名受害者67万余元。近日,王某、马某两人因涉嫌诈骗被起诉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

  谎称可以提供高薪职务,一团伙以“保证金”、“签订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得30名受害者67万余元。近日,王某、马某两人因涉嫌诈骗被起诉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出国“当保姆挣大钱”实为骗局

  2017年7月至9月间,王某伙同马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华腾新天地假借某劳务派遣中心、某劳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名义,借口能够提供高薪岗位,向应聘者收取各种费用。假借国外保姆、别墅看管员等职务,两人从十余名受害者手中骗取了34万余元的“保证金”、“押金”。

  同年9月至10月,马某又伙同刘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丰台区某小区内,用同样的方式骗得33万余元,受害者超过20人。

  据了解,两人在行骗过程中各有分工,王某主要负责组织、指挥,马某负责面试和收费。公诉机关认为,王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缓刑期间犯新罪 检方建议数罪并罚

  由于案发时王某仍在缓刑考验期内,检方提出,应当撤销缓刑,在该案判决后,将前罪、后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

  据了解,此前王某因诈骗罪获刑,丰台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1年。而马某也曾因为殴打他人,被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4天。案发前两人均处于无业状态。

  此次再犯,检方建议判处王某4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撤销缓刑;建议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至9年,并处罚金。

  两人当庭认罪 自称行骗时多用化名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两人均表示认罪。

  王某称,自己在华腾新天地时,对外自称王经理,不直接收钱,而是安排业务员接待受害者,“都是现金支付。”他表示,一开始也曾考虑过为被害人安排工作,但因为能力有限,没能成功安排。王某说,部分面试者发现没能安排工作后,曾向公司要求退款,他在退了两个人的押金后,就没有再管此事。

  据他交代,公司共七八个人,其中三四个人为业务负责人。负责人之间不使用真名,而是利用化名对外联系,仅马某一人,就曾用过3个化名。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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