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为何要“山寨”自家商标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雷碧”“小白兔”“老干爹”“阿里爸爸”“辛巴克”……为了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很多知名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对此,有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指出,“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大企业的常见做法,“知名品牌这么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避免未来的口水甚至法律战。”
日前,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拼多多中所售“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伴随拼多多事件的不断发酵,知名商标与“山寨品牌”之争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事实上,不少知名企业早已未雨绸缪,注册了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标,如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等。对此,有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指出,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自己被业内称之为“防御性”注册,是大企业的常见做法。
现状
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山寨”自己非个案
“我才知道,雷碧这个商标是雪碧为了防止山寨注册的。然后随手查了一查,发现还不止是可口可乐这一家。”近期一些“雷人”商标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大白兔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把大灰兔、大黑兔、小白兔、金兔、银兔等十几个近似商标都注册了,老干妈注册的是亲属系列: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
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进行了查询。根据查询信息显示,知名企业注册自己品牌“山寨”商标的情况并非个案。例如,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除老干妈、陶华碧老干妈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之外,同时也有包括“老干爹”“老干爸”“老姨妈”,以及“陶老干爹”“陶老干爸”“陶老干爷”等注册信息。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2064个商标,除了众人所知的“五粮液”外,该公司还注册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等;还有以各省简称为前缀的“五粮液”变种,比如“甘粮液”、“京粮液”、“贵粮液”、“陕粮液”等。
最近刚刚杀入外卖市场的星巴克在注册商标上也是不遗余力,除了“辛巴克”“新巴克”“兴巴克”“星巴特”等读音近似商标外,星巴克还注册了“三巴克”“生巴克”“巴克”“星巴”“星克”等在文字上相近的商标。
分析
“山寨”自己是“防御性商标”策略
事实上,一些大企业大品牌往往会注册一些看似“山寨”、其实是具有一定关联性特别是近似性的商标,业内称之为“防御性”注册。
专业人士指出,例如阿里巴巴除了注册自己的商标外,也注册了不少近似商标:阿里妈妈,阿里爸爸等等。小米公司为防止“傍品牌”,主动把蓝米、紫米、桔米,甚至连爆米花、虾米等都注册了。
“这是出于对自己品牌的保护。”恒大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士指出,举例来看,阿里巴巴作为全球500强企业,影响力是巨大的。从阿里巴巴延伸的谐音阿里爸爸,到阿里叔叔、爷爷奶奶等等“阿里家族”,如果阿里巴巴自己不去注册,则不排除有可能被傍品牌的投机分子所注册。
据了解,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同时也有例外,尤其是《商标法》第31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但总体来看从维权角度来说,一旦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在先”,再要维权,举证责任、诉讼维权等成本相对更大。因此,很多大型企业采取了注册“防御性商标”的策略,即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同时注册若干相似商标。
“知名品牌这么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主要是避免未来的口水甚至法律战。”上述人士分析强调,商标是企业的生命,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对增长品牌认知度有很大作用。也正是基于商标这种重要的品牌意义,也就不难理解大企业对于商标的防御性“抢注”了。
声音
“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大企业常见做法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告诉北青报记者,一些品牌企业为了保护商标会进行防御性注册,这种防御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种是对于核心品牌,除了主流业务的产品类别之外,在其他类别上也进行注册,也就是说尽管目前还没有其他领域的业务开展,但不排除未来有可能进军相关领域。另一种防御,除了直接注册核心品牌商标之外,还注册有一定近似性的商标。比较来看,后者的注册方式也就是近似性商标注册的防御性更强,可以防止其他人注册有近似性的商标,导致与企业原有商标混淆或不易辨别。
赵占领指出,所谓防御性注册有利也有弊,其中较为直接的不利因素首先是注册得过多会提高商标注册成本。另外,一些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长期不使用,也有可能被撤销。“因为商标资源是有限的,注册不用其实是浪费。”赵占领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连续三年不使用的闲置商标,在有其他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则该注册有可能被撤销。
他同时指出,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大企业中的常见做法,总结来看,这是因为大企业对品牌保护的要求更高,资金也更雄厚,可以在商标保护方面投入更多成本。与此同时,对于常规的商标保护方式来看,赵占领建议,还应注意进行日常品牌监测,包括竞争对手与品牌相关的市场监测,以及竞品商标动态的跟踪,一旦发现被仿冒的可能风险,应通过法律手段进行阻止和维权。
文/本报记者 任笑元
动态
美国多家律所对拼多多发起集体诉讼
拼多多股价从上市时的26.5美元一路走低,上一交易日,拼多多以19.07美元收盘,跌幅超28%。拼多多上市不到10天,价格便大幅下跌,引发投资者不满。美国多家律所宣布将代表投资者展开对拼多多的集体诉讼,目前已有6家律所发布链接,邀请购买了拼多多股票的投资者们填写信息,加入诉讼。据悉,“集体诉讼”为美国股市特有的制度,目的就是惩罚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利益。
目前,美国的多家律所已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对拼多多“证券集体诉讼调查”的消息,包括罗森律师事务所、夏尔法律公司等。夏尔法律公司表示,它正代表拼多多的投资者调查索赔。
资深互联网评论家葛甲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拼多多被美国多家律所发起集体诉讼一事,是商业模式存在某些灰色空间的公司在IPO之后通常会遇到的事情,一般来说起诉一方的主要诉求点在于信息披露不规范,风险提示不到位导致股东遭受损失等等,多是在股价大幅下跌之后出现的。一些律所会主动征集受到损失的股东成为委托客户去打官司,按照标的赔偿额度收取相应的费用。
他认为,接下来比较重要的条件,是中国监管部门对于拼多多的处理意见如何,这将成为集体诉讼的一个重要依据。如果处罚结果过于严厉,集体诉讼将会更多,而拼多多的胜诉希望就会比较渺茫,官方的意见向来是司法实践中最重要和最可靠依据。当然,更重要的还是拼多多的股价表现,如果后期能够股价冲高并维持在一定高度,集体诉讼的力度也会大减。“官司即便要打下去,这类官司一般来说都不会历时多年走到最后,处理方式或者是选择庭前和解,或者是选择庭中和解,即便公司有错,也最多是和解支付一部分不算太多的赔偿金,不会伤及公司根本。”文/本报记者 温婧
追访
商标音、形、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众多知名企业纷纷采用“防御性”策略保护自己的商标,那么拼多多上“山寨”商品使用的“近似商标”是否也能注册呢?
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谓相同商标是指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商标的读音相同也属于相同商标。所谓近似商标则是指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用做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或含义等要素大体相同的商标。
对于拼多多上出现的大量山寨“名牌商品”主要是集中在商标近似上。“商标近似的原则是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这种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也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国内商标法专家谭友为昨天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商标法其实对于商标的“近似”是非常严格的,既要对比对对象的整体进行比对,也要对主要部分进行局部比对。“在商标法意义上,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来源的识别性、最易于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的商标构成要素。”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对近似商标的界定,会对两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否相似进行判断。如果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就属于近似商标,是无法注册的。据介绍,就文字商标而言,一般需要结合音、形、义三个方面来考察。图形商标则主要以外观为准。一般说来,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但还需结合使用,以市场实际赋予三者的权重具体分析。
对于文字商标近似,主要包括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即可判定为近似商标,其中排列顺序又包括左右颠倒、左右变上下、多个英文单词顺序变化等。此外,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事实上,根据这些规则,拼多多上很多山寨商品所标示的字样是不可能被注册成商标的,因此他们也没有以商标形式出现,而是只在产品图片中出现,但同样起到了误导消费者的作用。北青报记者昨天登录拼多多平台“电器”中看到,本报曾经报道的大量与创维、海信、三星等类似的电视机产品已经不见踪影。文/本报记者 张钦
内存
我国去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01万件
当前,中国企业对于“品牌保护、注册先行”的意识日益增强。我国市场主体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2017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574.8万件,比上年增长55.72%;网上申请489.7万件,占申请总量的85%。
为更好服务企业,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今年将实现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积极推动地方受理窗口和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目前已设立123个地方商标受理窗口、58个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点,实现23项商标业务开通网上受理,并将在6月底实现商标注册全部电子发文。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商标品牌海外注册保护的需求日益增多。我国大力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2017年,我国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810件,比上年增长59.6%,在马德里联盟中排名第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新趋势,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尤为重要。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对认定具有明显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坚决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01万件,涉案金额3.65亿元,罚没金额4.7亿元。
一个商标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说了算,而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驰名商标是商标保护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种荣誉和商业宣传概念,目的是对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法律保护。
从2003年起,我国将驰名商标认定修改为“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又增加“禁止宣传”原则,使我国驰名商标的实践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规则接轨。
今年1月,原工商总局与原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文,要求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下一步,将对行业协会开展的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进行清理。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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