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保险,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新闻链接:2014年 四市开展试点
我们再来看一下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情况。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不过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的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以房养老 投保老人感受如何?
可以看出来,试点几年间,完成承保手续的老人并不多。
那么那些首批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又是怎样看待这样一种养老模式呢?我们一起来听一下。
康先生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区,政策试点的那年康先生69岁。由于女儿的不幸去世,只剩下康先生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两口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最大的财产就是这套三居室的房子,2014年的时候,这套房子评估为305万。随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两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根据合约,康先生和老伴儿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养老金,而且他们还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北京“以房养老”投保者康先生:说实在的他给我钱,真金白银地给我,而且让我住在这儿,不去奔波,就让我住这儿了,你可以继续住,住到你老去为止,这个条件多好,是不是?
在康先生的眼中,“以房养老”这事是值得做的,老两口算了一笔账,投保“以房养老”之后,每月的收入从7000多元增加到了16000元,如果老两口住到了养老院,按照规定,抵押出去的房子还可以出租,每月也有5000多元的租金收入。在康先生看来,“以房养老”能够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除了北京的康先生,在试点政策出台之后,武汉的朱先生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的合同。
武汉市民 朱先生:现在花费也比较大,现在办了这个险种以后,我一个月可以从保费里面多出1600多块钱,肯定对我的经济压力小一点,生活方面可以稍微宽裕一些。
记者:孩子们对这个事情是什么态度?
武汉市民朱先生:都比较支持,包括我的媳妇、我的儿子,我的女婿和女儿都比较支持。
专家观点:以房养老 有效补充养老形式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都获得了以房养老保险试点资格,不过截至目前,只有1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业务。“以房养老”遇冷四年,为什么还要在全国推行?来听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的观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以房养老保险本质上是一项商业性的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对于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险来说,它其实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对于建立这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来讲其实是有很大意义的。所以,我觉得即使是试点的推进与我们的预期有一定的距离,但是这种实践意义和创新意义还是要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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