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终于得以通过,虽然决定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以尽早释放改革红利。
也有网友戏称,别人是交不起税,我是交不了税。
新版个人所得税法有哪些改变,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内容?哪些人群最受益,每月将节省多少钱?这几大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虽然在前期征集意见中,有不少声音希望在一审稿基础上“起征点”还能再提高点,但是和和一审稿草案相比,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起征点”仍拟按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计算。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看点二:为什么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3500元,到2018年的5000元,已经是个税起征点第四次提高。
在8月3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指出将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二是这次修法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新增了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三是在税法审议过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又增加了两项扣除,一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二是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进一步提高。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程丽华还指出,5000元标准不是固定不变,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看点三: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
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看点四: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最新个税法不仅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税级距也加大了很多。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