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以后,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等方面,生态环境部如何与自然资源部做好衔接和配合? 今日(9月29日)上午,在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表示,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部在生态保护方面行使监管的职能,包括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具体到生态保护监管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初步考虑有六方面工作,包括理顺监管者与所有者的关系,找准定位,与所有者在一个舞台上分饰不同的角色同演一台“共抓大保护”戏;系统梳理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建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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