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到2018年底,全国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同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方案》提出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技术路线和治理工程要求。其中,控源截污方面,要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在内源治理方面,要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和水面、岸边垃圾收集处理;生态修复方面,要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推进生态岸线建设,从源头控制雨水面源污染,营造岸绿景美的良好景观。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目标,更要督促各地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央视记者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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