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地区截至今年8月31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清理核查过程中,对于条件成熟、能够办理的事项,要按规定时限加快办理;对于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帮助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通知》提出,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将清理核查结果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通知》强调,各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改进工作,完善流程管理,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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