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地、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中国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需求为总任务,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全国共完成造林736.2万公顷,森林抚育830.2万公顷,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全民义务植树扎实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3月29日,习近平、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要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让人民群众更好更方便地参与国土绿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开展了“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机关义务植树”“将军义务植树”“国际森林日”等活动。各地、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丰富尽责形式。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尽责形式拓展到自然保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8类。批复北京、内蒙古、安徽、陕西等4省(区、市)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吉林省网络直播“我为祖国栽棵树”等活动。上海市举办“园艺进家庭,绿化美生活”为主题的市民绿化节。浙江省开展“绿色出行,我为汽车种棵树”“新植1亿株珍贵树赠苗”等活动。湖北省开展以“爱我千湖,绿满荆楚”为主题的植树活动,武汉市提供“一键报名、对点宣传、网状联动”一站式义务植树网络化服务。山西、辽宁、江苏、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等省(区、市)创新机制,开展营建主题林、纪念林,绿地认建认养、参与宣传科普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
二、国土绿化行动大规模推进
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国土绿化工作。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扩面提质,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年造林绿化工作。
国家林业局启动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建设试点工作。建设名优经济林(含花卉)示范基地354个,面积3.4万公顷。2017年全国经济林产品产量达1.8亿吨,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实现产值1.3万亿元。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17年版)》《林业生物质能源主要树种目录(第一批)》《2016年中国经济林发展报告》《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模式研究报告(2016年)》。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江苏、云南、西藏等省(区、市)党委、政府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会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辽宁省将造林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重庆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出台《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青海省出台《关于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的办法》。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湖南、广东、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厦门等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龙江、大兴安岭等森工集团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和网站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各异的绿化宣传。
三、林业生态工程稳步实施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造林26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55.5万公顷,管护森林面积1.3亿公顷。新增安排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面积近1333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82万公顷,完成造林91.2万公顷,累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82.7万公顷。国务院核减云南等18个省(区)246.7万公顷陡坡耕地基本农田用于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造林18.5万公顷、工程固沙0.7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完成造林99.1万公顷。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68万公顷。
北京市启动新一轮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山西省实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等四大重点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12.6万公顷。湖北省开展绿满荆楚行动,完成造林16.9万公顷。广东省新建生态景观林带693.7公里,新建森林公园165个、湿地公园34个。新疆实施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等。
四、部门绿化工作亮点纷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广林荫道路、立体绿化、绿道绿廊和郊野公园等建设。交通运输系统全年投入公路绿化资金89.1亿元,完成公路绿化里程5万公里。铁路沿线新栽植防护林乔木163.8万株、灌木819.7万穴。水利系统直属单位全年植树造林种草1229公顷。农垦系统新建农田林网865公顷。教育系统组织实施校园绿化工程,打造“园林式学校”。中央直属机关新建、改建绿地15.7万平方米,开展庭院绿化改造补助苗木试点。中央国家机关创建节约型庭院绿化美化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植树绿化面积约2000公顷,栽种乔灌树木120余万株用于营区绿化。共青团举办主题公益健步走、骑行等活动。全国妇联组织妇女开展“美丽家园”活动。中国石油系统矿区绿地总面积2.9万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27.3%。中国石化系统新增绿地230公顷。中国冶金系统新增绿地面积317公顷,新增复垦造林面积263.6公顷。
五、乡村绿化建设步伐加快
各地加大乡村绿化力度,改善了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北京市实施村庄“五边”绿化美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过“项目购绿”等措施推进村屯绿化和乡村通道绿化。辽宁省创建绿化示范村3650个。吉林省创建绿美示范村屯50个。江苏省印发《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示范村创建意见》。浙江省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233个。江西省新建乡村风景林示范村2145个,面积5776.4公顷。山东省创建省级森林村居500个。河南省实施村镇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11万公顷。湖北省建设森林城镇和绿色示范乡村,完成村庄绿化6.1万公顷。湖南省打造乡村绿化示范村2654个。广东省完成绿化美化村庄1986个。
六、林业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安排贫困地区生态护林员中央补助资金25亿元,选聘生态护林员约37万。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脱贫意见》《2017—2018年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安排广西龙胜、罗城,贵州荔波、独山4个定点县中央林业资金2.6亿元,6.1万人脱贫。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用于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召开全国林业援疆工作会议,国家林业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发展银行等签订签署《支持南疆深度贫困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合作协议》《南疆林果业科技支撑战略合作协议》等。
七、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国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21.3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外交部、内蒙古自治区承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习近平主席致贺信,汪洋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作视频致辞。举办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习近平主席致贺信,马凯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作主旨演讲。国家林业局印发《贯彻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新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县19个,批复国家沙漠公园33个。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造林27.6万公顷。
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向纵深发展
国家林业局制定《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规范》,印发《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提纲》《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核认定办法》。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面积核实率、作业质量合格率保持95%以上。国家林业局总结提炼出50个主要森林类型质量精准提升技术模式和多功能全周期森林经营作业法,实施15个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试点。
九、林业改革稳步推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24个省(区)完成了市县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审批,3776个国有林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截至2017年,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的省份累计达24个,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8亿公顷,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3.1万个,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累计4000多亿元。中央编办批复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国家林业局编制印发了东北虎豹、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管理更加规范
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17处,面积50.3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出台《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个部委联合印发《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人工繁育大熊猫63仔,成活58只(含境外),全国人工繁育大熊猫种群总数达到518只。
十一、湿地保护管理力度明显加大
国家林业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湿地纳入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国家林业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4处,全国总数达到898处,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处,全国总数达到57处。
十二、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全年安排草原补奖资金187.6亿元,落实禁牧面积8000万公顷、草畜平衡面积1.7亿公顷。2017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5.3%,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7亿吨。草原保护重大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比非工程区高出15个百分点,单位面积鲜草产量高出85%。
十三、林木种苗、竹藤花卉与森林公园建设持续向好
全国年均种子生产量2700万公斤,苗木410亿株。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国家林业局公布第三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70处,审(认)定通过32个林木良种;新批建国家级森林公园33处,首批国家森林步道5条。举办2017中国森林旅游节。全年竹产业产值2109.3亿元,产大径竹25.1亿根、小杂竹1738.6万吨。花卉产量352.1亿支(盆、株),花卉产业实现产值2281.6亿元。举办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
十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林业局出台《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全国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17.3万起,查处16.7万起,涉案金额17.0亿元。恢复林地10160.1公顷,没收木材16.4万立方米,野生动物21.7万头(只)。办理各类涉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2万起,收缴林木木材5.8万立方米、野生动物28.6万头(只),涉案价值17.3亿元。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关于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的通知》。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223起,受害森林面积2.45万公顷,因灾造成人员伤亡46人。全国县级以上草原防火机构达1148个,应急队伍7000余支,专兼职扑火人员19万余人,年均出动火灾隐患排查人员近2万人次,火灾24小时扑灭率保持在95%以上。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国家林业局依法查办检疫刑事案件4起。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启动“林安”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草原鼠害、虫害的绿色防治比例已分别达到80%和50%。
十五、国土绿化政策机制逐步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国有林管护费和公益林补偿补助由2016年的8元/亩提高到10元/亩,中央财政安排补偿资金175.8亿元,用于0.9亿公顷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全国森林保险签单面积1.4亿公顷,签单保费28.0亿元。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推动项目评审落地实施,截至2017年底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项目获得授信超过1100亿元,实现放款384亿元,其中2017年放款232亿元。
北京市制定《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管理办法》。天津市10个涉农区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签订贷款协议217.7亿元。山西省对贫困县造林投资标准由500元/亩提高到800元/亩。湖南省吸引社会资本14.5亿元用于林业经济发展。四川省投入3亿元,启动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和脆弱地区生态治理。青海省自筹资金约20亿元用于国土绿化。辽宁省大连市对乡村绿化、道路绿化、荒山造林、干杂果经济林等各类工程给予60%—85%的财政补助。
2017年国土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国土绿化工作还需把握新时期推进国土绿化的原则要求,不断提高国土绿化的质量效益。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还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以大工程带动国土绿化工作大发展。义务植树工作还要进一步深化,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城乡造林绿化发展依然不平衡,需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创建绿色生态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资源管护有待加强,绿色产业还需加快发展。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2018年3月1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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