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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 十大投资项目要防非法集资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4-24 我要评论

非法集资案件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老年人。 去年新发案件5000多起 所谓的国家战略项目、朋友推荐的高息收益项目,抑或是消费返利的商城,您参与了几个?这些听起来靠谱的投资,却

  

  非法集资案件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老年人。

  去年新发案件5000多起

  所谓的国家战略项目、朋友推荐的高息收益项目,抑或是消费返利的商城,您参与了几个?这些听起来靠谱的投资,却有可能是非法集资?尽管去年及今年一季度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量与涉案金额均较同期有所下降,但依然防不胜防。面对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手段,需要几个部门协同作战。昨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

  非法集资赃款追回难度大

  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和28.5%。今年前三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

  虽然非法集资案件“双降”,但另一组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仍上升,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自2015年以来呈现井喷式增长,虽然增幅从2015年的108.23%放缓至去年的6.13%,但案件数量仍处于高位。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的资金应予以追缴的,不仅包括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还包括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但是多数案件往往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表示,当下“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极易形成跨区域大案。

  非法集资手段花样频翻新

  除了高息理财等形式,也许浏览某个APP,抑或是做所谓的公益活动,也有可能卷入一场非法集资的骗局。

  去年,公安部查处的“善心汇”就是广东省公安厅侦破的“人人公益”网络传销案,是典型的披着公益慈善外衣的非法传销组织。

  据民政部介绍,以基金会为代表的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一些以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为名开展、实际以盈利为目的的募捐活动,甚至假借慈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这些组织和个人有的是以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及传销活动,有的则是利用一些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基于筹集善款做大做强的心理,以及对非法集资行为的不了解开展活动。”民政部相关人士表示,这对社会公众有着很强的欺骗性。

  数据显示,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发持续增高;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门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诈骗。“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老人和农村地区频发非法集资案件

  虽然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的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借农民合作社名义,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牟利。个别非法分子借助合作社外壳,非法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这些组织没有产业支撑,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并虚构高额回报,引诱农户投资。”上述人士直言。

  此外,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善变,欺骗性强,且非法集资侵害对象涉及各个年龄、收入和职业的人群,特别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人群、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超过半数的受害者是老年人,不少人将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杨玉柱表示,目前正在拍摄针对农村、中老年人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将于5月起在央视7个频道15个时段全年播出。

  十大项目需防范非法集资

  公安部提示,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地产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幌子的;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项的,均有非法集资的风险。

  不过,央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此外,杨玉柱表示,对严峻的非法集资形势,下一步不仅要强化责任落实、妥善处置化解风险、加强预警,还将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仍将继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北京晨报记者 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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