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7年风雨兼程,在中国和其他成员国共同努力下,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巩固政治互信,建立了多层次、多领域的沟通协商机制,形成了政治、经济、安全、人文、对外交往、机制建设六大领域合作齐头并进的新局面,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综合性区域组织,树立了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2013年至2017年,习近平主席连续5年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并发表重要演讲,为长远发展计,为务实合作谋,对“上海精神”作了精彩阐释,就上合组织发展提出了诸多新理念、新主张、新创意,展现了中国责任与担当。习近平主席发出的“中国声音”、提出的“中国方案”,备受世界瞩目。
“上海精神”
落实“上海精神”,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合作,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各成员国人民利益和诉求。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作为本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应该坚守合作共赢理念,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以集体之力、团结之力、合作之力,携手应对威胁挑战,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得到更大发展。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继续以“上海精神”为指引,坚持上海合作组织一贯秉持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多边主义和开放主义,相互尊重彼此利益,不干涉别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争端,以共赢理念促进发展繁荣。要让“上海精神”在本地区更加深入人心、发扬光大,成为本组织成员国打造命运共同体、共建和谐家园的精神纽带。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精神”具有超越时代和地域的生命力和价值,为所有致力于睦邻友好和共同繁荣的国家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国际社会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实践注入了强大动力。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精神”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是本组织发展的保证。我们要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新老成员国密切融合,深化政治互信,加大相互支持,构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稳定
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要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及合作纲要,完善本组织执法安全合作体系,赋予地区反恐怖机构禁毒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面对本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沉渣泛起、“恐”“毒”合流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以安全合作为立足根基的上海合作组织,要加强维稳能力建设,切实为本地区各国谋稳定、求发展、促民生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本组织所有成员国共同关切。防止地区局势生乱、防范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肆意蔓延、防止别有用心势力破坏地区和平稳定是本组织职责所在。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安全为先,巩固本组织发展之基。“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优先方向。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威胁日趋常态化,宗教极端思想借助网络手段加速蔓延,建议加紧商签《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完善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法律基础。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近期本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表明,打击“三股势力”斗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一如既往将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为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优先方向。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开放合作
务实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原动力。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在世界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本组织要在互利共赢基础上,深挖区域合作潜力,共创合作机遇,增强成员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寻求新的增长点、改善社会民生是本组织成员国的重大任务。上海合作组织应该推动各方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创造更多合作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早期收获。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开放透明,不针对第三方,同所有志同道合的国际伙伴开展广泛合作,做国际秩序健康发展的建设性力量。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对外开放是本组织成立之初就确立的基本原则。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其他国家开展多形式、宽领域合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协商一致原则继续认真研究有关国家获得本组织法律地位的申请。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一带一路”
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和5个观察员国都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我们有责任把丝绸之路精神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欢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积极参与,共商大计、共建项目、共享收益,共同创新区域合作和南南合作模式,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地区互联互通和新型工业化进程。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希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上海合作组织各国发展规划相辅相成,将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促进欧亚地区平衡发展。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促进本地区经济整体发展,中方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希望上海合作组织为此发挥积极作用并创造更多合作机遇。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方和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为此发挥重要平台作用。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人文交流
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要在文化、教育、影视、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积极开辟人文合作新渠道,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弘扬上海合作组织主旋律,向世界讲述更多“上合故事”,发出更多“上合声音”。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古老的丝绸之路见证了各国人民结下的深厚传统友谊。我们应该继续弘扬丝路精神,夯实本地区各国友好交往的民意基础,让各国人民互信互敬,共建和谐、安宁、繁荣的家园。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人文合作不断发展,为各国民众加强相互了解和友谊搭建了重要桥梁。成员国境内的历史古迹是人类共有的文明财富,中方愿为各国开展古迹修复和考古合作提供支持。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促进各国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心灵相通,使睦邻友好合作事业永葆活力。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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