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省地税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罗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不是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而是向“大师”求符化解,随身携带“保命护身”的符咒以保自己不被组织查处,与他人串供堵口,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等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图奢靡享乐,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涛开除党籍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罗涛简历
罗涛,男,汉族,1963年5月生,湖北郧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
历任郧县政府办副科长、科长、政府办副主任兼扶贫办主任、郧阳地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茅箭分局副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白浪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处级)、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局长、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1999年3月任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2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5月任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2010年5月兼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简历摘自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原题为《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涛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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