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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新疆总队七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下士、“反恐勇士”、“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李波。 摄影 裴希婷
人物小传:李波,甘肃酒泉人,1994年出生,现任武警新疆总队第七支队一大队二中队班长,下士警衔。入伍五年来,先后2次被支队评为“军事训练标兵”,遂行反恐维稳重大任务30余起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特别在处置莎车县某次暴恐事件中,临危不惧,英勇顽强,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坚持战斗,在生死关头仍然保持革命战士铁一般的作风纪律。被武警总部授予“反恐勇士”称号,并被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中国网:请你讲述参加反恐维稳战斗的经过。
李波:当时接到110指挥中心通报,一家宾馆楼底下发生袭击事件。我们迅速上车,37秒钟赶至事发地点。当时旁边的路灯比较黑,只看到前面着了一把火,没看到犯罪嫌疑人。我们迅速分为两组,我带领一小组,大组长带领一小组人员,事发时赶到。
刚过去,一名暴徒手持砍刀向我们砍来,我们迅速开枪将暴徒击毙。击毙之后在人行道上,那个人行道上面停着好多小车,从小车后面,不知道从哪里恐怖分子偷着燃烧瓶,在我身上扔了两三个燃烧瓶,在我战友身上也扔了,就把我们的队形打乱。
【与暴徒进行搏斗时,李波左侧额头被划破12厘米的伤口,鲜血直流,但他仍然坚持战斗……】
【直到将手中钢枪交给战友,李波才放心被推进手术室接受治疗】
李波:当时处置完,由于我流血过多,一名巡警员看到我,把我扶上车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后,医院医生对我救治的时候让我把身上的装置卸掉,把枪给他们,我始终把枪没有给他们,我说要等我的战友来,把枪交给战友再接受治疗。因为我知道我们支队、大队、中队在出勤前提出的要求,在我脑海里记忆得非常深刻。领导一直在讲说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我们不能把枪抛在后面不管。有一句话说的好“人在枪在,人不在枪也就不在了”。
自从我受伤到医院后,当时救治的时候我战友没来接枪验枪,我始终没有接受救治。当我战友跑过来之后,我亲自把枪交给战友,我看到战友接完枪后,才接受了治疗。进手术室的时候我的战友都来了,站在两边,队长拿着枪站在救护室。当时把我推进去的时候我旁边都是战友,这个让我感觉到战友的温暖,内心说不出的激动,当时眼泪就出来了。战友就在说“你要挺住,挺住……”我就进了手术室。
中国网:获得荣誉之后,是否觉得肩上责任更重了?
李波:在我获完荣誉称号五四奖章之后,感觉我身上责任非常重大,说实话,这个荣誉不仅是我自己的,是大家共同获得的。没有各级领导跟各位战友的帮助,我也获不到这个奖,首先非常感谢我的各级领导跟战友。第二,获得这个奖让我身上的责任又更大了。 到了队上,支队又进行了欢迎仪式,我也很感动。从而感觉我身上的责任要比其他战友身上的责任大。我回来就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不管训练还是干什么,我都要比别人多干,多做,这样才能符合我获得五四奖章的要求。
在我个人认为,这个奖属于集体荣誉。没有各级党委领导跟中队主官对我的严格训练,跟各位战友对我的热心帮助,就没有我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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