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纪委消息:日前,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雷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雷志强简历
雷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甘肃武山人,1991年11月入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会计师。
1978.10——1980.08 甘肃省财贸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0.08——1990.06 甘肃省天水地区财政处、天水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
1990.06——1992.12 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2.12——1994.03 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1994.03——1999.01 甘肃省天水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3.09——1995.11在兰州商学院财政专业专科学习;1993.09——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01——1999.06 甘肃省天水市政府副市长
1999.06——2005.08 甘肃省天水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其间:1998.09——2000.06在财政部科研所财政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08——2007.06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06——2009.11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2009.11——2014.10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2014.10——2017.04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副书记(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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