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出席会议,秘书长于柏青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认真整改巡视发现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党员干部的政治灵魂。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要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要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与机关各部门党总支、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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