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记者 姚佳莹 发自北京
3月17日上午,全国人大批准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家发改委多项职能的剥离引人瞩目。这个素有“小国务院”之称的部门,在此番改革中经历了一番“瘦身”: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归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归新建部门生态环境部,农业投资项目整合入农业农村部,重大项目稽查划入审计署,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入新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则划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时,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但该局由发改委管理。
发改委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的“国家计划委员会”,而后几经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减少微观事项管理的改革。
国家发改委此番“瘦身”释放出什么信息?对发改委意味着什么?发改委将会如何调整?时代周报记者就此专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同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
时代周报: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发改委、国土部等原有部门的相关职能,怎么理解这种以具体事项为导向的改革思路?
汪玉凯:对这一改革思路的准确理解,是同一类事项不让多个部门插手,而由一个主要部门统筹负责,部门间再彼此协调。主要还是解决过去职能交叉、职能重叠、一类事项有多个部门插手的情况,避免政出多门。现在的改革是从结构上着手整合,统筹大部制,强调宏观管理,这是一个重新理顺职能关系,重新划定职能编制的过程。
时代周报:发改委的职能涵盖国民经济、产业、体制改革、人口等领域,可以称得上“超级部门”,其改革伴随着经济改革的进程和深入。此番“瘦身”释放出什么信息?
汪玉凯:释放的信息,就是要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清除影响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机制障碍,综合经济部门如发改委、财政部等,增强宏观职能,减少微观层面干预。重新界定发改委和其他专业部门的权限范围,能够更好地行使政府的五大职能,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定位于政策制定者
时代周报:此次改革中,发改委分出去的职责有什么特点?以价格为例,发改委有价格司负责价格宏观调控和政策起草,推动价格改革等;有价监局负责拟订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政策,监督落实等。本次机构改革后,将分开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查职能,为什么要这么分?
汪玉凯:这次改革,一是增强了发改委制订宏观战略和规划的职能,减少微观的审批等具体事项管理。发改委是综合的经济管理部门,应该行使宏观调控权,如果管理的微观事项例如审批项目过多,势必会淡化对宏观战略方面的关注;二是,管理的微观事项一旦过多,往往会代替其他部门应行使的职能。比如农业项目的投资,这个领域的涵盖面很广,但属于农业农村部的垂直管理领域,那么把它整合到农业农村部会更合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划分到更专业的医疗保障局显然更合理。如果发改委再插手,势必会造成多重管理;再比如重大项目稽查,以往发改委既是项目审批人,又是稽查者,这次改革就把重大项目稽查放到审计署了。包括财政方面,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稽查也剥离了,把审计的职能划分到了审计部门,这样就能避免发改委和财政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促进市场的配置更加优化、更加科学和合理。
分开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查职能,其实是明确了发改委作为制定者的角色。发改委行使价格政策制定的职能,但是价格的监管和执行方面,不宜再承担。这样的剥离,强调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相对分离。在行政领域,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三种功能应相对分开,而不是糅合在一个机构上。
时代周报:发改委削减职能的同时也增加了相应职能,例如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发改委管理。这该怎么解读?
汪玉凯:这不能理解为发改委职能的增加,这个职能其实也是分离出去的。原来发改委管理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转运等,现在成立的粮食物资储备局,虽然归发改委管理,但已不在机关本身,而是由另一个机构直接管理。就像能源方面,能源局也归发改委管理,发改委在政策制定方面可能有些权力,但政策的执行还是由能源局来完成的。
时代周报:目前发改委还是存在部分职能重叠的情况,例如西部司、地区司存在的职能重叠,应该怎么看这种情况?
汪玉凯:这样的职能重叠是相对的。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来后,肯定会根据新的职能配置和定位重新规划发改委的三定方案,定机构、定人员、定编制。核准以后,内部再进行优化,理顺关系,重新考虑内部机构如何设置,如何减少部门间的职能交叉。也就是说,在外部理顺发改委和其他部门关系的前提下,内部在新的职能规划下,重新划分新设机构间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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