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山东省将通过完善支持政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合法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申领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探索承租人适龄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山东使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包括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等。
山东省鼓励发展国有重点租赁企业,要求全省各市尽快公布1至2家租赁国企名单,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托自身资源和优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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