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5月1日电(记者黄艳)湖北近日公布文件,首次将水土保持纳入到地方政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将与投资挂钩,不合格将被约谈问责。
湖北省水利厅近日下发的《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从2018年起,将对各市州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根据该《办法》,考核具体由省政府统一组织,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考核的重点明确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通报,相应成果作为《湖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考核的依据。
湖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对考核优秀的市州优先安排项目和投资;对考核不合格的,则由省政府约谈、问责,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湖北省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亟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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