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金世纪公司”)在2014年因为资金链断裂崩塌,其以承诺高息收益方式,累计向3840名投资者募集了约33亿元民间融资,之后实际控制人史虞豹跑路。
邯郸市政府介入以后成立了“金世纪公司帮扶工作组”(以下简称“政府工作组”),政府工作组之后协调甚至主导了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要资产处置,其中包括将上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一宗价值逾30亿元的地块出售予新城控股。
如今,苏州地块项目公司原股东方支金高(史虞豹之子)在今年初对新城控股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城控股2016年收购苏州地块的交易无效。新城控股一位人士回应记者,称案件已在诉讼阶段,但未就该交易谈论更多内容。
而邯郸金世纪公司多位民间集资债权人代表则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政府工作组处置苏州地块时并未取得债权人委员会签字同意,并以大幅低于第三方机构评估值的价格出售资产。“政府工作组处置资产过程缺少公开透明,也未通过合法程序,廉价转让。”
政府工作组在书面回复中对记者表示,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政府工作组仅为协调帮扶身份,不具备处置公司资产的资格和权能,无法对相关资产进行任何处置,所有资产处置均由其自主完成。
3840名债权人、33亿元民间融资
邯郸金世纪公司民间集资崩塌以后,邯郸市政府介入并成立“金世纪公司帮扶工作组”,对该公司资产及债务情况进行了梳理。
根据记者获取的一份官方材料,在2014年时,邯郸金世纪公司总负债56亿元,其中欠付金融机构借款11亿元,民间融资33亿元,涉及3840名投资者。邯郸金世纪公司累计支付了14.6亿元利息,如果按照“以息抵本”方式兑付债务,实际欠付民间融资18亿元。
当时锁定邯郸金世纪公司总资产41亿元,但账上货币资金不足142万元,主要资产是在建工程项目。据悉,邯郸金世纪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最大一笔资产是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世纪公司”)名下持有的2宗商业地块。
其中一宗地块编号为“苏地2011-B-71号”,该宗地块土地面积17.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4.3万平方米,属于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用地,苏州金世纪公司在2011年12月份底价取得了该宗地块,成交价格4.63亿元,楼面地价为1350元/平方米。
另一宗地块编号为“苏地2010-G-36号”,该宗地块土地面积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属于住宿餐饮用地,苏州金世纪公司2011年初也是底价取得了该宗地块,成交价格3041万元,楼面地价为375元/平方米。
苏州金世纪公司原股东方及实际控制人为史虞豹、支金高父子,2014年邯郸金世纪公司民间集资崩塌、史虞豹跑路以后,支金高担心债务波及苏州金世纪公司,遂以代持的形式将股权转予沈银龙、陆志文、朱磊、平梅军、王雁平等5人名下,之后苏州金世纪公司股权又进一步集中到沈银龙、陆志文、王雁平等3人名下,持有至苏州金世纪公司转让给新城控股。
记者联系到苏州金世纪公司一位代持股人士,其在电话中称,自己并不是邯郸金世纪公司或苏州金世纪公司的债权人,只是与支金高签署了代持协议,之后履行了股权变更等代持义务。但邯郸金世纪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一位代表则称,沈银龙、陆志文、朱磊和王雁平实则都是债权人,双方签署的是股权回购协议,目前他们名下的债务已经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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